遗嘱房产留给子女怎么写
遗嘱房产留给子女的书写如下:
【资料图】
1.首部,标题。写明“遗嘱”,订立遗嘱人基本情况,写明立遗人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籍贯、住址等。
2.正文,写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,写明订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、数额及所在地。写明遗嘱人对遗产的处理意见。写明所订立遗嘱的份数,写明订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。
3.尾部,分别由立遗嘱人、见证人、代书人等签名或盖章,另外要写明遗嘱的日期。因为是房屋继承,所以最好就去公证一下。
二、公民立遗嘱有哪几种方式
公民立遗嘱有以下几种方式:
1.自书遗嘱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,签名,注明年、月、日。
2.代书遗嘱。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,由其中一人代书,注明年、月、日,并由代书人、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。
3.录音录像遗嘱。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,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,以及年、月、日。
4.打印遗嘱。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。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,注明年、月、日。
5.口头遗嘱。
6.公证遗嘱。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。
三、遗嘱订立后能否变更
遗嘱订立后能变更,立遗嘱人可以变更的情况如下:
1.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,且内容相抵触的,推定为变更、撤销遗嘱。
2.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内容相抵触的,推定遗嘱变更、撤销。
3.遗嘱故意销毁遗嘱的,推定遗嘱人撤销原遗嘱。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,公证遗嘱即失效。找法网提醒您,立有数份遗嘱,内容相抵触的,以最后的遗嘱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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